法庭:假鏹魔棄保只罰$9000

【本報訊】早前廟街鏹水彈案發生後被警方即時拘捕的一名男子,事後證實他雖與鏹彈案無關,卻涉及另一宗行使假文件案後棄保潛逃。該案昨於東區法院再訊,惟控方未能聯絡案中事主故不提證供起訴;但因被告認去年提訊後沒依期歸押控罪,故判他罰款九千元。

卅八歲被告李鴻昌,報稱在律師行任職文員,控罪指他在獲法庭批准保釋外出後,於去年六月十日未有依時返回法院應訊,其後才於油麻地被警方截獲拘捕。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發現審訊表沒自己名字而精神受困,才一走了之。惟裁判官指解釋荒謬,指他任律師行文員多年,清楚法庭程序,但見其認罪才罰款了事。

案件編號:ESCC 225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