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水族館少東劫妓罪成候判

【本報訊】水族館少東涉持刀圖劫應召妓女案經審訊後,法官昨於區院裁決時,認為被告的自辯供詞含糊且不合常理,相反遇劫的妓女則口供可信,加上相信被告是在自願下向警方作出招認供詞,故裁定他一項企圖行劫罪成,將他還押至三月十六日,待取背景報告始判刑。

廿八歲被告曾瑞祥,無案底,控罪指他於去年四月十一日在尖沙咀富豪九龍酒店房間內,企圖搶劫女事主周春榮(卅一歲)。身穿西裝的被告昨日早上由親友陪同到庭,惟罪成後而收押看管。

自辯供詞不合邏輯

法官裁決時指,被告自辯時強調,曾召妓女「QQ」玩「綑綁性交」兼拍下性交片段,終因拒絕支付額外二千元的「特別費用」而遭事主等人被設局陷害。法官引述被告指稱入酒店房後遭其他埋伏的妓女搶袋,且遺下載有與其他女子性交片段的相機,被告聲稱為免事件曝光影響家人生意而拒絕報警。法官認為有關說法不合邏輯,直指被告明知事主等人「做生意」,絕不欲「搞大件事」,加上被告可要求法庭保密其身份,故為被告聲稱設局陷害的說法實屬荒謬。考慮女事主周春榮的口供可信,故裁定被告企圖行劫罪成。

案件編號:DCCC 83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