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跳至主目錄​

21/02/2010

公屋戶轉名繁複房署塞責

公屋單位戶主轉名手續繁複,令租戶不勝其擾。潘太原與丈夫及兒子同住黃大仙彩虹邨,丈夫為戶主。去年九月底丈夫離世後,潘太向房屋署申請轉名,卻被要求先繳付按金及上期,待手續辦妥後,始退回亡夫之前繳付的按金,「墊支啲錢要幾個禮拜先退到,差啲連食飯都冇錢!」

「收完又退,咁做咪戇居囉!」公屋聯會主席王坤狠批有關規定,直指房署現有做法變相要求居民與職員做「雙重工夫」,亦漠視居民困境,建議簡化程序,只收取或退還新舊戶主按金差額,減少擾民。

房署發言人解釋,根據現行政策,轉戶期間,新承租人必須繳付租金上期及按金,待核實後才再退回多繳租金。如新承租人要求特別援助,房署會考慮實際情況再作出安排,由於潘太當日並無提及有特殊困難,故該署只按一般情況處理。

投訴辨法 - 歡迎來函或電話查詢
直線電話:3600-9988
總機電話:3600-0000 內線:9988
電郵:soc.service@oriental.com.hk
來函請寄:大埔工業邨大昌街23號東方報業中心
東方日報投訴組收
個人資料絕對保密。匿名投訴恕不處理。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電 郵: news@opg.com.hk網上爆料
傳 真: (852) 3600 8800手機網站: m.on.cc
SMS: (852) 6500 6500MMS: ireport@on.cc
感謝您瀏覽東網。請按入詳細閱讀本網站所載之使用條款及細則私隱政策聲明,並須確定您同意接受有關條款及聲明的約束才可繼續瀏覽。
本網站已採納無障礙網頁設計。如閣下對此網站在使用上有任何查詢或意見,請以下列方式聯絡我們。 電郵 : enquiry@on.cc
東方日報香港人的報紙 必然首選 連續49年銷量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