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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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億「愛的饋贈」官拒信

龔如心在○五至○六年間,曾三次支付合共約廿一億元予陳振聰,金額叫人咋舌。對於這些付款之目的,雙方各有說法;華懋指有關款項是龔給陳的風水報酬,陳振聰則稱「佢(龔)叫我老公,愛我咪畀錢我囉!」。法官在判詞中直接拒絕接納陳的說法,惟法官亦覺不夠證據去斷定有關款項是風水報酬。

證供顯示,龔如心在○五年十二月、○六年六月及十月,三次匯款到陳振聰名下公司的戶口,每次金額六億八千八百萬元,即合共廿億六千多萬元。陳振聰作供時,指有關款項是「愛的饋贈」,更稱曾向龔表示不欲要對方錢,因而跟龔爭拗,但因龔堅持下,他才把戶口號碼給她。

至於他的代表大律師在陳詞時,則指龔贈陳巨款,是要捧他成為上流社會的成功人士,為他日後繼承華懋王國鋪路。至於華懋方面,則指這些付款,只是陳替龔「種生基」、做續命法事等的報酬;而○六年的遺囑,便是他風水服務的例子。

捧陳接棒 豈不洩密

法官昨裁決中,不接納陳振聰一方的說法。首先,認為陳的證供和其大律師陳詞時所提的說法,本身已有矛盾。此外證供亦顯示,龔付款的情況甚為古怪,其中一次她本人不在港,其現金又不足夠,結果需要以長途電話遙控秘書申請信貸。法官指如果這真是「愛的饋贈」,龔根本不用如此匆忙狼狽;至於捧陳接棒之說,亦違背龔一直把與陳關係保密的做法。

雖然拒納陳振聰一方的解說,惟法官對華懋的論據一樣持保留態度,華懋代表大律師曾指付款時間與法事時間脗合,要求法官作出推論該些款項是風水服務的報酬;大律師更特別舉出吳崇武和王永祥○六年見證的「不完整遺囑」做例子,指它是續命法事所用的風水遺囑,龔如心是為此付款予陳。

法官表明接納「不完整遺囑」是由陳振聰所準備,而華懋的風水專家司徒法正的證供,亦顯示風水圈中確有此類法事,不過司徒提出的風水遺囑範本,與案中的不完整遺囑有明顯分別。法官因此認為沒有足夠證供基礎,讓他推論有關付款是與風水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