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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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金:扶貧與政治難脫鈎

捐款濟貧,給窮人一點吃的穿的,究竟是做好事還是壞事?以常理看,當然是好事。但若想深一層,是否亦應過問貧窮的底因?

若原因是貧窮國政府貪污腐敗、施政不濟,致令民不聊生,慈善團體在這些國家濟貧,幫庸劣政府做分內事,穩定社會,究竟是在幫貪官污吏,還是幫苦命百姓?少少「善款」,是否只是苛政「鱷魚」臉上的幾滴眼淚?

因此,「濟貧」這慈善觀念已經過時,被「扶貧」取代。顧名思義,「扶」是扶窮人一把,讓他們重新站起來,步出困境;或是扶持將跌倒的人,讓他們站穩,繼而脫離貧困。「扶」與「濟」之別,在於前者難免要過問貧窮的底因。

例如,到內地受重金屬污染農村扶貧的團體,在接濟貧困農民之餘,亦必須了解因何出現污染,好向捐款人交代。問第一個為甚麼後,問題便接踵而來:為何孩子中毒?因水源和耕地受污染。為何受污染?因村中化工廠把未經處理廢水排進河道。為何工廠如此肆無忌憚?因地方官員貪污……

答問至此,扶貧團體便有被地方政府驅逐之虞。若插手協助農民聲討工廠及貪官,更可能被扣上煽動造反帽子。但不着手根源,農民肯定脫貧無期,因此,扶貧團體雖然盡力避免介入地方政治,仍免不了進行「賦權」、讓農民認識自己應有權利,自己組織起來,做應做的事,從而擺脫貧困。這就是「社區發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