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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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校服應訊被批玷污學校

【本報訊】被檢控人士通常都會選擇穿着斯文得體到庭應訊,惟本案被告模範生捉錯用神,認為身穿校服到庭最能代表學生身份,結果遭女裁判官兩度訓斥。女裁判官認為校服等同「國旗」:「着校服係要代表學校增光,你唔好着校服嚟!」

被告昨由母親及多名親友陪同到庭,女裁判官見到被告穿校服應訊,不禁嚴責被告「點解着校服?」被告稍後於求情時透露,早前曾與老師商討是否穿西裝出庭,惟最終認為校服最能代表學生之身份。女裁判官聽罷再度訓斥被告,指校服代表學校,等同國旗代表國家,正如體育參賽者的區旗,便是替本港增光。

女裁判官話題一轉,突然問無案底的被告:「你唔好講大話,你唔係第一次(盜竊)?」被告聞言後當庭坦承並非首次盜竊,惟之前沒有被捕。她解釋成功踢爆被告的箇中原因:「初初只會偷啲細嘅物品,之後愈嚟愈大,唔係肚餓,你塞咁多嘢落個袋度,咁大膽,唔係一朝一夕壯番嚟。」她又形容被告的價值觀有問題,認為盜竊如毒品及賭博,可上癮成為病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