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1/2010

藍鰭吞拿魚或列瀕危物種

【本報訊】早前有本港飲食集團在日本以高價投得一條藍鰭吞拿魚作招徠,被保育組織批評鼓吹食用瀕危物種。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今年三月在卡塔爾舉行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大會,將討論是否將來自大西洋的藍鰭吞拿魚列為瀕危物種,但現時販賣該種魚類並非犯法,將來的禁令亦不包括來自其他產地的藍鰭吞拿魚,當局會在修例前後加強與業界溝通及公眾教育宣傳。

邱騰華昨日在立法會回應民協馮檢基的質詢時指出,中國是有關國際公約的締約國,一旦正名為「大西洋藍鰭金槍魚」的藍鰭吞拿魚被列入公約保障範圍,港府將修訂本地的《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加以規管,漁護署已在去年十一月向相關的貿易商及食肆經營者發放有關消息,提醒他們做好準備。

僅大西洋出產擬受規管

代表飲食界的自由黨張宇人指出,建議納入規管的僅為大西洋出產的藍鰭吞拿魚,不包括來自太平洋的同種魚類。代表漁農界的民建聯黃容根亦表示,將來販賣本地飼養的藍鰭吞拿魚亦不屬違法。邱騰華說是否禁售要視乎其來源地,尤其是在製成魚生後,一般食客難以分辨,當局會循監控來源地及入口准許證着手監管,定期派人巡查市面有否出售瀕危物種,加強與業界溝通及公眾教育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