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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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洪工程震裂村屋

新界北部分河道排水能力不足,渠務署為解除水浸威脅而開展排水改善工程,但水患尚未解除,卻為居民製造另一難題。有村民指工程造成土地沉降,令村屋地台及牆壁出現裂痕,向渠務署追究多時仍石沉大海。當區區議員擔心工程後遺症或在竣工後陸續浮現,令居民有冤無路訴。

記者 馮國豪

渠務署於○六年展開造價達二億七千萬元的「九龍坑、元嶺、南華莆及泰亨地區排水改善工程及丙崗排水道建造工程」,預計今年年底完成。上水丙崗村一段工程會沿河道施工,因地盤接近民居而幾令丙崗村「天翻地覆」。

外判承建商修補牆壁

「個工程搞到成日好似地震咁,整到啲地台裂晒,仲係咁落去都唔知會唔會整冧我間屋?」村民侯先生指施工期間,居所牆壁先後出現多條微細裂痕,去年向渠務署反映後,只獲外判承建商修補牆壁,惟早前施工又震動再現。

居於「下游」位置的丙崗村原居民代表侯添興則稱,工程除令屋內出現多處裂痕外,亦造成土地沉降,位於屋前、原固定在地上的閘柱,更因地陷而出現罅隙,闊度與階磚厚度相若。侯指村民曾就工程的影響與渠務署交涉,卻只獲轉介保險公司處理,其後便不了了之,「其實問題唔係賠唔賠償,只係希望渠務署關注吓我哋間屋嘅結構安全!」

渠務署發言人承認,曾為居民單位修補裂痕,而地台的裂痕則尚在評估階段,倘證實與工程有關,將要求承建商負責。發言人又指,安裝閘板時使用的「震鉗技術」或會造成震動,工程合約訂明承建商需按已審批的安全計劃及施工標準施工。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摩理臣山)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認為,施工期間的強烈震動,與承建商以震動方式在工地安裝閘板有關,倘改以油壓方式進行,將可減低工程期間造成的震動及噪音。就土地沉降情況,陳則擔心工程一旦竣工,土質與暗渠結構的填塞工序倘有不足,沉降及牆壁裂痕問題將更為嚴重。

憂工程完成浮現問題

當區區議員侯金林稱,村屋被震裂與沉降問題解決無期,令居民有冤無路訴,「渠務署通常都搵番保險公司搞,到時實要居民攞證據證明裂痕同工程有關,村民邊度搵咁多錢搞?」侯指索償涉及專業知識,村民難作追究,擔心工程完成後會陸續浮現問題,要求渠務署延長追溯年期並直接處理居民索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