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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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裝交通燈 運署拖七年

【本報訊】上水河上鄉路奪命車禍,暴露位於幼稚園門外的現場路段車急路斜,卻缺乏行人過路設施,要家長和學童「搵命博」過馬路,接送時段險象環生。有村代表踢爆居民早已向運輸署要求加裝交通燈,惟當局竟拖足七年,草菅人命,促請當局盡快正視問題。

據現場所見,發生車禍的培幼幼稚園大閘外,並沒有行人路、交通燈及斑馬線等設施,僅在卅米外豎立「學校」交通標誌,家長接送學童甫離校,即要一眼關七亡命過路,與駛至重型車輛鬥快,相當驚險。家長吳太投訴,該處路窄彎多,令她接送女兒一步一驚心。

上水古洞村村代表姚榮來踢爆,七年前已向運輸署反映上址路面有暗斜危機,重型車高速行駛遇事難煞停,故要求加裝交通燈,但當局以人車流量少為由否決,僅輕微減低路面的斜度,仍然是治標不治本。

不過,運輸署發言人回應時稱,近兩年沒收到該處加建行人過路設施的要求,並指河上鄉路事發路段屬直路,視線良好及人車流量不多,已豎立「小心兒童」及「前面有學校」的交通標誌,亦有慢駛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