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公布的「五區總辭變相公投」,訂下「五成投票率」的公投「目標」而非公投「成敗」,被人質疑缺乏信心。
環顧世界各民主國家的公投,並非以超越五成的簡單大多數來衡量公投成敗,反而門檻可能會被訂於七成、八成甚至更高的水平,以反映出議題的重要性和認受性。
泛民把「五成投票率」視為公投標準,相信是鑑於香港的選舉普遍只有四成多的投票率,而這紀錄不足以成為國際通例下,公投成功的基本條件,泛民不會為自己設下遙不可及的指標,毋須自掘墳墓。
泛民要爭取的有兩樣,第一是「公投成功」。有人說,要使得投票率稍高於五成非難事,只要煽動建制派開動手中鐵票即可,但高投票率正好令建制派踩上泛民鼓吹的「全民表決」的陷阱,所以選舉結果誰勝誰敗,泛民都能贏得「公投成功」的輿論。
第二,要爭取全數辭職議員重返議會。投票率低,利於辭職議員在缺乏競爭下全數回歸;儘管輸了公投議案,他們卻可說成贏得「市民以手中選票支持其重返議會」。
標準對泛民來說看似立於不敗之地,但標準背後更可能隱藏另一訊息:泛民不可能兩者兼得,惟有逼建制派不參與這場補選,因為拉高投票率,建制派贏議席,卻變相成全泛民「公投」成功;只有投票率低,才會讓各方議席和利益無損。
無論是輸議席贏公投,還是贏議席輸公投,對泛民建制兩派來說,終歸是一個零和遊戲,無贏無輸。但香港市民又贏了甚麼,輸了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