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1/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法庭新聞:官指烏船長「霸路」不合理

【本報訊】烏克蘭補給船○八年時在本港水域與一艘內地大船相撞後沉沒,補給船上十八名烏克蘭籍船員不幸遇難。事後烏克蘭補給船船長、內地船船長及其兩名領航員,被控兩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案件審逾八十日,法官昨於區院宣讀其一百七十頁的裁決判詞,直指烏克蘭船長以為內地大船會在浮標以外航行,故保持航速在航道中線「霸路」,官指其行為實屬不可思議亦不合理。惟法官僅讀畢三分之二的判詞,仍未宣讀裁決結果,案件今續。

首被告是烏克蘭籍補給船「Neftegaz67」(下稱N67)船長Kulemesin Yuriy(四十四歲)(圖)、次被告劉波(卅五歲)是內地船「襬號」船長,第三及第四被告鄧鐸華(六十歲)及秦華德(四十七歲),則為當日登上襬號的香港領航員,四被告現需還押看管。

控罪指四人在○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在無合法辯解下,危害N67船上人員的海上安全。

案件編號:DCCC 669/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