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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六旬男病人因風濕引致骨痛在○二年時入住北區醫院,期間曾打針,翌晚卻突然過世,遺孀在事隔多年後,昨日入稟高院指稱院方在事件中疑有醫療疏忽,向醫院管理局索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遺孀7年後入稟 告醫管局
死者遺孀的原告王壽梅(四十一歲),以死者鄭文(六十多歲)的遺產管理人身份入稟,被告醫院管理局。
入稟狀指,鄭於○二年九月九日在上水北區醫院過世,鄭當時在北區醫院接受治療,原告指院方在事件中疑有醫療疏忽,而北區醫院作為醫管局轄下的醫院,因而向醫管局索償。
記者昨往原告家查訪,原告幼女應門時指原告正在酒樓上班,她表示父親鄭文(下稱死者)過身時約六十多歲,一直都健康良好,死者過身前因風濕而到醫院打針。
原告人現在已經改嫁,她的現任丈夫邱先生則透露,他雖然並不認識死者鄭文,但從原告口中得知死者於○二年因風濕以致膝蓋疼痛入院求醫,留院期間曾經在手、腳以及頸部打針,翌晚卻突然離世。
邱又指原告因文化不高,看不懂以英文書寫的醫生報告,加上當時她大受喪夫打擊,及只顧辦理死者的殮葬事宜,故當時未有追究事件,至今才聘請律師入稟高院,狀告醫管局及索償,又指索償金額由律師處理。
邱續指,原告於○五年來港定居,與死者育有一子一女,他與原告則於去年結婚。
案件編號:HCPI 1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