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溫紹明指,控方證人是親眼目睹被告在港鐵車廂中露出下體及擦向前方女乘客的臀部,其證供並無誇張、誤會或誣告,而被告被捕時褲鏈是完全拉開,符合控方證人所述的情況。
辯方曾辯稱,以被告的良好背景及正常心理,絕不會冒險犯下本案。惟裁判官卻說「呢個世界偏偏就係有人要喺咁嘅情況做咁嘅事先有快感」,認為被告犯案絕非奇事及判他有罪。
官:需要幫助多於懲罰
裁判官在辯方求情時,始看到被告會考成績單,更不禁錯愕地說:「我真係覺得好好好可惜!我未見過8A嘅會考成績單,至少同本人嗰張差好遠。」他續指,要對如此人才判刑實是傷心,但其傷心程度遠不及被告的父母及師長。被告來自基層家庭,憑個人努力獲得超卓成績,「個個都讀過書,都知道攞咁多A唔係易事」,但本有大好前途的被告忽然卻犯案,實是令人非常惋惜。
裁判官認為被告因本案留有案底已是極大影響及懲罰,「畢咗業後好多工都唔做得」,加上被告仍是一名年輕學生,需要幫助多於純粹懲罰,故暫不會考慮監禁,更向被告說:「你非常需要幫助,但幫唔幫到你就視乎你肯唔肯向感化官坦白講出自己問題。」被告聞言點頭表示明白。
辯方表示,被告與父、母及妹妹同住,其父是清潔工人,其母是主婦。被告從小已品學兼優,其中學前校長更撰信證明他品格高尚,絕不相信他會犯法。辯方不排除被告因學業壓力而犯案,由於他不是被控非禮罪,故希望不要以交通工具非禮案的量刑指引作判刑參考。
受審期間緊張 聞判冷靜
被告昨一身西裝成熟打扮到庭,在受審期間一直表現緊張,不時東張西望,休庭時多次進出洗手間及以手巾大力抹臉,在等候裁決時更木無表情呆坐一旁,期間不發一言。他被裁定罪成後,反而表現冷靜,而其父母、中學前校長及小學校長等均忍不住搖頭,面露失望及憂傷神情。
根據網上資料,被告就讀名校新界鄉議局元朗區中學,會考有八優一良成績,屢獲獎學金。他在個人網頁自稱暗戀過五人,但因「好驚失敗」而未表白過,至今未嘗初戀滋味,認為世上最煩惱的事也是「找另一半」,除了數學外,他對打籃球、唱歌跳舞均有興趣,讀小學及中學時,是校內合唱團成員,「最開心係男女高低音都唱過。」
案件編號:KTCC 683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