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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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詞有理:政治無間道

中聯辦接連遭到示威者衝擊,北大人只表達「遺憾」,似乎已忍氣吞聲。但曾任港府高官的基本法委員會成員指出,人大常委會從未將普選時間表作出決定,只提出「可以」普選的時間表,不等於到時「一定」要普選。一語驚醒夢中人,原來,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及最快在二○二○年普選立法會並非必然,只是一個「可能」。

不妨打一個譬喻,十六歲可以結婚,但事實上大多數人都不會這麼早就結婚;又好比小學正常是六年畢業,但對調皮搗蛋、成績差劣的學生來說,由於要留級重讀,說不定要七年、八年甚至九年才畢業。換言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普選的時間表是設有條件的,若認為香港未達到有關條件,普選時間表將會往後推移。

香港是否已符合有關條件呢?在北大人眼中恐怕未必。首先,○五年政改方案被推翻,○九年政改方案大有機會再次被否決,這等於拆毀政改火車的鐵軌,顯然有違《基本法》規定「循序漸進」、逐步邁向普選的大原則。其次,本港示威人士準備衝過羅湖橋搞事,中聯辦頻頻受衝擊,北大人必然擔心香港的情形可能會失控,從而考慮放緩政改的步伐。

一直以來,都有人懷疑北大人准許香港普選的誠意,而示威行動正好為北大人提供了最好的藉口。這不能不令人質疑,那些貌似激進、高喊普選的泛民人士,或許是最大的無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