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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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無辜羈押 律政司要解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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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龍偉樑報道】這宗大浪灣迎月夜命案,警方在案發後迅速拘捕八名疑犯,皆控以謀殺罪名,但當中七人被還押逾月之後,分別被撤控或改控較輕的蓄意傷人罪並准保釋。法官對此表示關注,昨在裁決後特別指示律政司呈交報告。

拉人即控謀殺

本案除在高院受審的五名被告外,尚有三人於案發後兩日內被捕,當中包括電視台編導及村民,八人隨即被控謀殺並遭還押。但在拘捕後七周,律政司決定撤銷檢控三人,他們部分後來更成為證人,於審訊時出庭作供。餘下五人中有四人亦被改控傷人罪,僅顏力光一人繼續面對謀殺控罪。

法官昨在裁決後向主控官稱,控方當時的決定令七個人無端失去七個星期自由,無可避免為他們帶來困擾。法官因此想了解,當時控方是根據警方判斷、還是律政司指示落案,以及之後更改控罪的原委。法官要求主控官向律政司轉達,要律政司為此事提交報告。

五名於高院受審的被告中,任職國泰機師的陳永輝及滑浪用品店東主周繼強,在上月中控方舉證完畢後,獲裁定控方針對他們的表面證供不成立,可毋須答辯即時獲釋。兩人昨均有到庭為其他被告打氣,但無評論案情。而陳永輝脫罪當日曾形容,獲釋是「早來的聖誕禮物」,並指為此案受逾年困擾,期間要跟公司申請病假。他堅稱自己無毆打死者,但法庭審訊始終不能預知結果,故總會感到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