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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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泳客跳水救生員失職

接連有國家級跳水隊來港比賽及表演,掀起跳水熱潮,不少巿民更會在公眾泳池跳水池一顯身手。不過,有泳池救生員疑未嚴守安全守則,未有制止泳客違規跳水,險爆相撞意外。泳界與區議員直指救生員有責任制止泳客做出危險動作,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加強監管。

自去年十一月起,全港僅有九龍公園跳水池開放予公眾使用,致使用者日眾。胡先生早前便使用上述跳水池,未料剛浮上水面之際,隨後的泳客竟即時起跳,並於胡的身旁插水,兩人險告相撞。

縱容違規動作 懶理投訴

胡對場邊救生員對泳客「亂嚟」視若無睹大為氣結,即時向泳池辦公室投訴,卻遲遲未獲回覆,「呢啲係乜嘢工作態度?救生員見到有問題應該及早制止,唔係等出咗事先去救人!萬一真係喺水入面撞埋一舊受傷,責任喺邊個度?」胡認為事涉嚴重失誤,要求康文署交代事件。

「泳客跳水未必受過訓練,康文署又冇好好咁規管(跳水池),真係好易有危險!」香港業餘游泳總會義務秘書長王敏超稱,近年跳水泳客增加,惟跳水池不足,容易因擠迫發生意外,康文署應檢討管理指引及使用守則,並向救生員下達清晰指引,責成嚴格跟從,避免發生意外。

油尖旺區議員孔昭華認為,救生員須緊守崗位保障泳客安全外,康文署在事件中亦責無旁貸,應就現行機制檢討,「救生員制止唔到違規泳客,就要向上級反映!康文署平時亦巡多啲、睇緊啲救生員工作表現,講明失職罰則,咁先起到阻嚇作用!」

康文署認衰 急補鑊訓示

康文署發言人承認有救生員違反守則,並就事件致歉。發言人重申,跳水範圍內已張貼跳水池安全守則告示,對於救生員未有及時制止違規泳客、危及其他泳客安全,當局已嚴厲警告,訓示救生員當值時高度警覺,須即時制止泳客危險行為。倘情況突然,亦須於事後勸喻泳客及向主管匯報。發言人又稱,該署已提醒泳池主管迅速跟進市民訴求。

高危運動亂跳如玩命

跳水屬高危運動,即使跳水運動員受訓時亦有機會受傷,未經訓練的市民更須倍加留心。香港浸會大學體育系副教授雷雄德指出,跳水屬高危運動,過去便曾有跳水致全身癱瘓事例,建議跳水者須學習基礎技巧外,更須遵守安全規則,「唔單止要留意水面情況,如果唔跟基本動作做,入水嗰陣就好易膊頭甩臼,頭頸、膝頭同腳踭都會受傷。」雷又強調,不按守則跳水,「等於攞自己條命做賭注」,一旦兩頭相撞,將會危及生命。

■記者 吳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