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2009

貨倉被封租戶斥業主無良

本文重點
【本報訊】葵涌一間製作公司的東主,因租用的貨倉屬僭建,昨晨屋宇署執行封閉令時,他爬上貨倉頂危坐及拉起「無良業主」橫額,要求業主合理賠償,警方談判專家苦勸逾兩小時,在業主答應再作商討後,自行爬回安全位置。

危坐東主姓陳(三十五歲),經營製作公司,半年前租用嘉慶路僑光工業大廈一個三千呎貨倉,除擺放道具外,並作辦公室用途。

不滿賠得少危坐

陳稱貨倉一半面積屬僭建,在簽租約前業主已表示無問題,但其後被屋宇署限令清拆,他要求業主賠償十萬元及搬走,惟對方只肯賠償二萬元,雙方談判無果。

昨晨十時許,屋宇署派員到場執行封閉令,並將存放的道具封存。陳返回發現後,情緒激動,爬上僭建貨倉頂,拉起寫上「無良業主」的橫額,並用電線纏頸及綁手,雙腳懸空坐在屋頂邊緣,險象環生。期間,陳揮舞鐵通和木棍,阻止消防員接近,消防員在地面張開救生氣墊戒備。

警方談判專家到場勸說,在業主承諾與陳商討賠償後,終令他打消死念,返回安全位置。陳稱,不滿業主明知貨倉會被清拆,但依然租給他,若業主未給予滿意賠償,將會繼續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