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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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倡僱全天候藥劑師

【本報訊】針對連串藥物事故而設的藥物監管制度檢討委員會,今召開最後一次會議,最終報告將於明年一月初發表。據了解,藥監會建議五項重大改革,包括立法規管藥房「全天候」僱用藥劑師、全港四千間售賣漱口水及維他命等非毒藥類藥物的零售商必須領牌、本地藥廠需於六年內提升至歐盟水平、新藥註冊過程由一年縮短至半年、及醫生和零售商需保存藥物書面紀錄。

歐化藥業生產發霉藥及多間藥廠疑售未註冊藥物事故,觸發食物及衞生局成立藥物監管制度檢討委員會。藥監會估計,多項改革牽涉修例,最快二○一一年遞交立法會審議。其中立法規管藥房營業時間必須有藥劑師當值一項,由於本港每年只有五十名藥劑系大學生畢業,最快要二○一五年才可實行。

四年後提升至歐盟水平

藥監會又建議全港藥廠的製藥管理GMP水平,兩年後需提升至達世衞二○○七年的水平,四年後更要達至歐盟PICS水平,小規模藥廠可能需要合併才能達標。此外,再包裝藥物的代理商亦需合乎良好藥品生產規範(GMP)水平。針對藥業界批評衞生署審批新藥過程冗長,衞生署將大量增聘藥劑師,估計最少增聘逾百名,以將藥物註冊程序由一年縮短至半年。

為加強監管零售藥物,藥監會建議全港四千間非毒藥藥物零售商,即使只銷售維他命、退燒藥和漱口水,都必須領牌,並且需遵守儲存藥物的專業守則,及要文件記錄藥物買賣情況,以備日後追蹤。病人互助組織聯盟副主席張德喜認為,本港藥劑師不足,新政策難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