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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會研究雷曼事宜小組委員會昨日第二次聆訊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有議員批評金管局和證監會「自己查自己」欠公信力,兩個監管機構與銷售銀行提出的迷債回購協議更容許違規銷售的銀行「逃離法網」。
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於去年初已建議銀行調高零售信貸掛鈎產品的風險評級,曾俊華表示他在事後才知悉,辯稱這是監管機構的日常監管工作,港府不會干預。他又推說銀行公會主席和廣北,在去年雷曼倒閉前與金管局的會議上也認為雷曼財困對本地銀行體系影響不大。
縱容違規銀行逃離法網
議員劉慧卿質疑,雷曼事件後金管局和證監會只是「自己查自己」,欠公信力亦不符國際標準。議員甘乃威批評,監管機構不對已接受回購協議的個案採取執法行動,是容許違規銀行「逃離法網」。余若薇質疑金管局和證監會,在監管銀行和證券商的標準上「有嚴有寬」。
曾俊華指,雷曼事件後兩監管機構已應港府要求認真地進行調查,港府亦會配合和尊重小組的調查和結論,若有個案涉及刑事罪行,當局會繼續跟進,又否認兩監管機構的標準不同,強調兩個機構不時開會使標準一致化。
小組主席何鍾泰稱,向曾俊華取證的工作已暫告一段落。下月八日及十二日再傳召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而前證監會非上市投資產品高級經理高秉忠至昨日仍未回覆小組,但小組已預留一月下旬聆訊高秉忠。他又預計最快農曆新年後、約二月中展開第二階段的取證工作,傳召銀行代表、銀行前線員工及雷曼苦主作供。
另外,約三十名非迷債苦主昨日到證監會及警察總部抗議,指苦主於去年底已向當局提交投資文件,但當局至今仍未展開調查,批評警方拖延時間。警方指,有關文件已交律政司處理,如有進展會作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