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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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戶被逐求司法覆核

【本報訊】房屋署懷疑葵涌邨一個單位男戶主准許妻子在單位內替客人算命賺錢,六度派人明查暗訪後,指男戶主的妻子就是在網上討論區被人稱為「(葵涌)媚姨」的算命女子,又指她的客戶包括講日語的人士。房委會及後指男戶主違反租約,向他發出遷出單位通知書。男戶主已入稟高院,要求推翻房委會的決定。

討論區留電話號碼

本報昨日在網上一些討論區發現一些有關「媚姨」或「葵涌媚姨」的留言,主要是討論她「靈唔靈」,大多與女性姻緣有關。記者昨日曾到涉案單位查詢,但找不到男戶主或「媚姨」。記者透過電話聯絡到「媚姨」,她表示,案件已交由律師處理,不會接受訪問。惟她指,她從事有關工作已久,房署事前連一封警告信都沒有發過,對他們不公平。  

入稟狀指,涉案單位在葵涌邨春葵樓,六十歲申請人溫容生(譯音)是單位的戶主。房署於今年五月接獲投訴,指溫妻在該單位內算命賺錢,先派人家訪,發現單位內有一個白色屏風間開的小房,小房內有一張枱和兩張椅及一名女子,溫妻稱對方是她的朋友。

房署於六至七月再作五次明查暗訪,發現單位的水電錶讀數大幅上升,顯示經常有人在單位內逗留,又常見到有陌生人到訪該單位,其中一次有一名女子離開時更用日語問身旁的人說:「師傅幫唔幫到手?」

調查員又在網上討論區找到有關「媚姨」的留言,討論區內更有涉案單位的登記電話號碼。調查員打電話給「媚姨」,她願意收三百元提供算命服務。至七月九日,兩名調查員到訪該單位,一名自稱是「媚姨」的女子願意收三百元提供算命服務。

房委會認為申請人已違反租約,今年七月卅一日向他發出遷出通知書,要他在一個月內搬走。他向當局上訴,指其妻不懂電腦及不知道電腦上有廣告,又稱其妻信佛和會就學業、姻緣、生活等問題向他人指點迷津,並強調其妻只是叫人捐錢做善事,絕不收錢。

惟有關當局指申請人一直自稱失業,但上訴時又說自己做地盤散工,認為證供不可信,並指他准許妻子在單位內為人算命賺錢,故駁回她的上訴。他不服判決,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 13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