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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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霸官地賣酒攞牌照批

投訴接受、做法照舊,政府部門無視民意,結果「撞板」收場!南丫島一食肆涉霸佔政府土地兼營酒吧,居民早在食肆開業前已透過不同途徑提出反對,惟各部門仍漠視民意,一意孤行向霸佔官地的食肆發出牌照。立法會議員怒斥各部門協調不足,變相鼓勵違法者霸佔官地牟利。

南丫島榕樹灣大街住宅區與商業大街雖只一街之隔,向來環境清幽,不受噪音滋擾。自從一村屋低層單位先後獲批食肆牌及酒牌後,便寧靜不再。方先生說:「間舖頭霸埋門口塊官地做生意,晚晚一大班人飲酒傾偈,嘈到冇得瞓,呢度明明係住宅區,點解都仲照批(牌照)?」方指屢次反映不果後,逾三十名居民更早在食肆開業前半年聯署反對,未料部門置若罔聞,照批如儀。

室外圈地招客 噪音滋擾

記者數度實地了解食肆營業情況,發現室內面積只約有三百呎,至於室外一幅逾三百呎的官地除以木欄圍起外,更鋪上全新地磚,讓酒客可安坐在帳篷下邊吸煙邊飲酒。早前一個周末晚上,餐廳愈夜愈熱鬧,酒客酒酣耳熱間,說話聲浪不斷增加,與附近謐靜環境形成強烈對比。

對於明知食肆違規仍獲發食肆牌照及酒牌一事,相關部門均互相推諉,已向食肆發出食肆牌照的食環署,圖以發出牌照後才獲地政總署知會食肆有違規行為卸責。酒牌局則指簽發酒牌時未接獲部門反對為由,准許食肆在室內範圍賣酒,但對食肆違規在佔用的室外範圍賣酒一事,則全不知情。

地政總署發言人承認,食肆業主曾申請租用門外官地,但已遭該署拒絕,稍後將安排土地管制行動。

議員怒斥食署縱容違規

「明知有人霸官地都唔即時阻止,即係變相鼓勵,酒牌局只係跟食環署畀嘅資料做審批,分分鐘畀食環署誤導咗都唔定,成件事食環署要負最大責任。」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認為,各部門審批食肆牌照時應考慮不同因素,亦須與其他部門保持溝通,審批時才能有更全面的決定。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直斥,政府部門各自為政的積習難改,上述個案中,食環及地政兩大部門應即時採取聯合行動,取締違法行為,免其他人爭相倣效,「好似骨灰龕咁,地政總署到依家仲係曖曖昧昧,最終咪搞到愈嚟愈多囉!」宋認為,食環署當務之急需覆核上述食肆是否適合繼續獲發牌照,同時應檢討現行發牌制度,如將居民聯署反對列作考慮之列,免生爭拗。

三部門鬥烏龍

部門 烏龍事件

離島地政處 發現官地上有非法圍欄,已知會食環署牌照組

食環署 發出暫准普通食肆牌照後才獲地政總署通知,指食肆非法佔用官地

酒牌局 簽發之酒牌只涵蓋食肆室內範圍,並不包括露天地方

記者 許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