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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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促查交警涉鍊車事件

【本報訊】交通警員前日在青嶼幹線離奇越區「自炒」掀當更鍊車疑雲,傷者目前仍留醫,警方至今無交代傷者的越區真相,昨晚又有交通警員在跑馬地翻車受輕傷。有立法會議員促警方徹查事件,如發現有人違反守則,務必嚴肅處理。

辯稱傷者不宜錄口供

重傷的姓黃(卅二歲)警員,駐守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巡邏小隊第三隊,他前日上午駕駛警方電單車在青馬大橋駛出九龍時失事,仍留醫深切治療部。事發後,警方以傷者不適宜錄取口供為由,一直無交代傷者是否私自越區抑或執行職務。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認為,警方現階段雖有必要聽取受傷警員的自述口供,惟有人可以當時追截違規車輛作越區自辯理由,並可能聲稱已忘記涉事車輛的車牌號碼,令警方無法追查下去,故難單憑片面之詞來查明真相,宜善用公路上的運輸署「天眼」監察片段,促警方徹查事件,倘證實有人擅離職守,需秉公處理。

另外,網民「帥小雅」踢爆常有警方電單車在青嶼幹線飆車,說:「嗰條路行八十(時速八十公里),我行八十幾,啲『鐵馬』冇着燈喺後邊過我,成日超速!」網友「up_2_u」則指:「佢哋(警員)都唔自律又點樣令市民信服呢?」另有網民表示:「如果真係越區賽車真係幾離譜,但呢啲最後都可能變成『警員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我覺得交通部真係要檢討一下!」

交警撼的士 人仰車翻

昨晚六時許,跑馬地又有一名隸屬港島總區交通部警員當值期間遇意外,他駕駛電單車,沿藍塘道準備右轉出箕璉坊時,與一輛的士相撞,警員人仰車翻,手部輕傷送院,警方正調查肇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