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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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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終院審離婚案解釋因由

【本報訊】遠東發展主席邱德根的第七子邱達文,兩年前與馬來西亞籍妻子離婚,家事法庭原本判邱達文只須付女方七百八十萬元贍養費,但上訴庭及後改令他支付女方三千七百五十萬元贍養費。終院本周一已准許他向終院上訴,昨補發書面解釋。判決理由書指,在計算贍養費時,是否要考慮夫妻在婚姻前的關係,是具有爭議性的法律問題,而且上訴庭在上訴中可能過分干預家事法庭對案中所作的事實裁斷,故准他向終院上訴。

案件編號:FAMV 5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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