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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何文田公主道去年八月發生的士撞向修路工程車意外,一名工人被夾在兩車中間傷重死亡,肇事的士司機事發後仍未知道已撞倒人,更下車拾碎銀。法官不相信他當時身體不適的解釋,並判他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及入獄廿一個月,並下令他停牌三年。
四十八歲被告陳榮德被區院定罪後,其內地妻子即哭成淚人,更在庭外向兩歲幼子哭訴說:「爸爸走咗喇。」被告被控於去年八月一日,危駕導致修路工人許海鵬死亡。
官指無留意路牌
法官判刑指,被告明顯無留意工程路牌,雖他按路面指示以每小時七十公里行車,但前路有工程進行中,被告理應收慢,此宗交通意外明顯可以避免,被告「一係分心,一係無留心」才釀成意外,但考慮他過往曾對社會有貢獻及在印尼海嘯時當義工,故減刑三個月,判監廿一個月及停牌三年。
案件編號:DCCC 5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