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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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效法台北四招封殺《台蘋》

【駐台記者陳敏鳳報道】台灣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下稱《台蘋》)「動新聞」渲染色情暴力激起公憤,台中市昨亦公布四招追剿《台蘋》。雖然《台蘋》自動設置「限制級」,但台灣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業界認為,「動新聞」的分級方式部分不符現行的分級處理辦法,委員會不排除另定規範訂明罰則,甚至修例或立法。

台中市長胡志強昨公布封殺《台蘋》的四項具體措施,包括下令全市九十三間中、小學的電腦阻斷與「動新聞」連結,而市政府所屬機關電腦阻斷與「動新聞」連結,促同仁上班不看「動新聞」;如發現「動新聞」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將主動向台北市舉報。此外,市府機關及十四個區圖書館所訂閱的《台蘋》,亦將清除「動新聞」聯結條碼。胡表示,「動新聞」對犯罪現場的重建與過程的描述,對於心智發展尚未成熟的兒童與青少年而言,可能引起恐慌或模仿,對社會是一個潛在的巨大傷害。

「壹電視」獲發牌機會微

另外,NCC明天開會討論壹傳媒旗下「壹電視」的執照申請問題,主委及副主委早前曾表明通過的可能性低。

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昨與營運管理處、法律事務處代表,以及台灣網絡分級推廣基金會執行長朱惠芬開會,討論《台蘋》「動新聞」內容分級。據副主委陳正倉表示,會議結論認為,「動新聞」分級方式與電腦網絡內容分級處理辦法有幾點不符,包括沒有設置限制級新聞專區,以及沒有在限制級網頁植入程式碼,以供過濾軟件辨識加以過濾。

NCC副主委陳正倉表示,在台灣網絡分級主要靠業者自律或台灣網絡分級推廣基金會進行道德勸說,沒有罰則。若業者不自律,造成社會重大疑慮,政府公權力會介入。NCC將檢討現行分級辦法,如無法因應需求,將進行整合修訂,不排除另訂管理規則和罰則。但因修訂或立法茲事重大,需時徵求各界意見。

此外,聲討「動新聞」之火亦燒向「壹電視」的執照申請。NCC明日將召集專家學者,討論壹傳媒五張電視頻道執照申請。早前NCC主委彭芸已表明,看罷「動新聞」的畫面後,新聞台執照要過關很難。陳正倉亦指,執照通過的可能性很低。

另一方面,針對「動新聞」對兒童及青少年所產生的不良影響,台灣的立法委員明天與民間團體聯手,向立法院提交修訂案,促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增加條文,加重對渲染色情暴力傳媒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