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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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射燈:煙花蠟燭隨時燒屋

多款可噴出火花的煙花蠟燭最近成了生日派對的新玩意,當中或含有火藥成分,理應如煙花被列為禁品。惟本報發現,此類煙花蠟燭在互聯網、店舖卻成行成市出售,價錢由二十至一百元不等。部分煙花蠟燭可噴出的火柱更高十多吋,有專家指此類蠟燭不適宜在室內使用,而且燃燒後散落的火屑含金屬成分,食下或對人體有害。

自煙花蠟燭殺入集中新興「潮物」的旺角和銅鑼灣後,隨即在本地掀起熱潮。每次有朋友生日,阿兒都會用煙花蠟燭,貪其有氣氛又夠搶眼。「好似煙花咁勁,有一次喺卡拉OK,職員仲好緊張咁遮住個煙霧感應器,又催我哋快啲吹熄支煙花蠟燭。」難怪職員緊張萬分,藝人谷德昭在一生日派對上,就曾目擊煙花蠟燭引發的危險,「突然之間成個煙花蠟燭着咗火,成個蛋糕都唔使食。」幸得友人撲熄火種,才未致釀成更大的意外。

「唔應該喺室內玩」

煙花蠟燭暗藏危機,不過售賣煙花蠟燭的店員卻堅稱沒有危險,「燒緊時噴到好似煙花咁,唔會有火屑,只會化做空氣冇咗。」另一店舖的店員表示,「係會噴少少火屑,不過一定唔會整到個蛋糕食唔到嘅。」

記者於市面購得三款煙花蠟燭予學者測試,其中一款有如雪茄般粗身的煙花蠟燭,燃點後眾人都被噴出十多吋高的火柱嚇倒,燃燒時間長達四十秒,根本難以撲熄,「呢啲直情係煙花,唔應該喺室內玩!」香港大學化學系副教授馮應昇指出,如果在室內多雜物的情況下使用,火花四濺,一不小心就輕易釀成火警,傷及玩家。

「要有煙花效果,就會加入金屬,而經過燃燒之後就會化成火屑,食咗呢啲火屑就即係食咗金屬落肚。」馮解釋,吃了金屬對身體固然不健康,加上未知煙花蠟燭內的金屬的純度,極有可能混入雜質,就更加危險。

他又批評,煙花蠟燭上的包裝指引不足,既沒有註明火燄會燒到幾高,又沒有說明產品不可以放近火源,最重要是連生產來源也沒有註明,「嗰間生產嘅公司,可能知道自己嘅產品有問題,所以連商標都唔寫。」

散臭味蛋糕唔使食

在試驗另一款荷花狀的煙花蠟燭時,更誤生意外。本來在燃點煙花蠟燭中間的藥粉後,中央就噴火柱,花瓣隨即打開,上面的蠟燭亦會點着,更奏出生日歌並旋轉,當一切如常發生時,可能中央的火燄實在太猛烈,將膠托燒熔至變形,更散出陣陣臭味。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表示,煙花蠟燭絕對不應該放在蛋糕上,「燒出咁多火屑,個蛋糕點食呀?」

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認為,如煙花蠟燭已流行於市面,執法部門應多加巡查,他批評部門察覺危險品的觸覺不夠強,未有跟上潮流步伐。既然現有法例賦予權力去禁止有關火藥嘅危險品,當局不應忽略新出的產品,不要等意外發生後才急急處理。

根據本港法例,藏有火藥不論分量多少均屬犯法。根據《危險物品(類別)條例》,除獲發認可牌照,任何人士不得製造、儲存、護送及使用任何危險品(包括火藥及爆炸品),違法者最高罰款為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偷賣偷燃爆竹禁之不絕

煙花爆竹在本港已受法例規管,不過市面偷賣和偷放煙花爆竹情況卻禁之不絕,過去更曾發生多宗因燃放煙花的意外,極為危險。

啪啪紙製炸彈玩出禍

本月初警方破獲一偷賣煙花爆竹的祭品店,檢獲七十六排長一呎、闊半呎的爆竹。雖然警方多次掃蕩,但因需求殷切,內地偷運煙花爆竹來港出售的情況普遍,尤以農曆新年、清明和重陽節前後最為嚴重,而市民亦無視火藥的危險性,以燃放煙花為樂。

煙花所含的火藥存在風險可大可小,本年初一名青年以「啪啪紙」玩具槍火藥自製炸彈,結果慘被炸斷左手手掌,更因違反製造及管有爆炸品而被判入教導所。去年亦有少年因貪玩爆竹,因走避不及左手被炸至血肉模糊,不過貪玩的市民卻未吸取教訓,偷放偷買煙花始終未能禁絕。

拉紙炮壓縮氣存危機

為了增加節日氣氛,不少人都愛燃點煙花蠟燭和拉紙炮助興,不過煙花蠟燭燦爛的背後,原來對人體極不健康;而拉紙炮時內存的壓力,更有機會弄傷玩家。

煙花蠟燭噴出的熊熊火柱,燃燒長近四十秒,其中釋出的二氧化硫、硫磺等成分,均會刺激呼吸道,「特別係哮喘、眼鼻易敏感嘅人,要好小心。」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指,煙花蠟燭內含鐵或鎂,噴出的火屑如落在蛋糕上,市民食用亦會影響健康,「鎂經氧化後食咗落肚,會引致肚屙,雖然未致於致命,但對身體始終唔好啦。」

不少活動非常流行拉紙炮助興,雖沒有火藥成分,但市面紙炮質素參差,內在的壓縮氣體或存危機,「要睇佢用咩壓縮氣體,有啲會受熱膨脹,都有少少危險。」香港大學化學系副教授馮應昇表示,市民使用時要相當小心。

文︰張美琪、龔蕙芝 圖︰崔祖佑、甘偉倫、馮溢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