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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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睇戲摸少女星籍編輯候懲

【本報訊】報稱在香港英文傳媒任職的中年新加坡籍男編輯,在戲院看戲時因見到鄰座美少女疑情不自禁下,藉戲院內暗黑環境而大肆非禮對方,施展「鹹豬手」摸她腰部和大腿,少女不甘受辱,完場時面斥對方要自重,並且向同行母親投訴和報警。被告昨日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罪名,裁判官指出,因為案情嚴重,會考慮判監禁刑罰,但准他保釋候判。

報稱編輯的被告LIM Francis Ju San(五十五歲),為新加坡人但持有香港身份證,他無案底,昨身穿西裝獨自到庭應訊。控罪指他在今年七月廿五日於九龍又一城AMC的戲院內,非禮一名十六歲女事主。

遭斥罵 即縮鹹豬手

被告昨透過代表律師向女事主及她的母親道歉。法庭先索閱被告背景以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一日才判刑。

案情指,女事主與母親一同到上址觀看警匪片《大犯罪家》,兩人於下午四時許入場,約一小時後,女事主感到背後「有啲嘢」,經查看下,發現坐在她左邊的被告,用右手「攝」入她的櫈背並捏她腰部三至四分鐘,女事主即向他怒目而視,被告識趣停手。惟隔半小時後,被告又重施故技,用手指摸她左邊的大腿兩分鐘,女事主即斥罵被告,被告即縮回他的「鹹豬手」。

「見到靚女 玩吓啫」

到完場時,女事主不堪受辱,面斥被告「先生我唔識你……唔好將手放喺人哋度,請你自重」,女事主並告知母親及報警。警方到場後,被告表示「見到靚女,玩吓啫,對唔住」,警員隨即拘捕他,而被告在警誡下則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KCCC 496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