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普選,無論如何拖、如何等,終有實現的一天,是二○一七年也好,二○二○年也好,依照《基本法》,若二○四七年也實現不了,那不只是香港的事,也是中央的事。所以人大常委會○七年底所作的決定,不只是為了香港人的民主訴求,也是為了實踐北京的承諾。
北京之前不希望定下確切的普選年期,或者定下時間表,主要是要觀察香港整體的發展。筆者的猜測,最大的考慮有二:一是香港工商界能否在選舉中佔一席位,達到均衡參與的目的;二是防止反共勢力成為主流政治力量,這包括選上特首和取得立法會大多數議席。其他因素,可能是考慮之中,但並不是最核心、最重要的。
對於第二點,隨着中國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的提升,以及香港經濟對內地的依存度日高,北京對此要求的安全系數相應減低,不必尋求高度的制度性保證,必要時還可用其他政治途徑解決,見招拆招。
至於第一點,光呆等不是辦法,工商界在政治上不成長,那就不普選,這就成為惡性循環,北京站在中間,就變成顧此失彼,也要背黑鍋。所以以前的想法,是見步行步,工商界爭氣一點,那就行快一點,若工商界不爭氣,北京就空着急。
現時的做法,是寧可把發展過程拉長,○七年宣布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最快二○年普選立法會,有十到十三年,工商界真的不爭氣,北京也情至義盡;反過來看,大限已定,功能組別不及時轉換跑道,那就請告別政壇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