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傳聞說,即將出爐的政改諮詢方案將會在立法會增加十個議席,其中區議會在立法會功能組別的議席將會擴大,由現時一個增加至六個,新增的五個席位將會由十八區共四百零五位民選區議員互相投票產生,但委任議員跟當然議員沒有投票權利,這正是今回政改方案與○五年的不同之處。
○五年政改方案同樣是提出增加立法會十個議席,當中五個功能組別議席,由包括委任及當然議員在內的全體區議員選出,但有關建議最終被部分議員反對而遭否決。
主理政改的官員們多傾向認為,民選區議員擁有最大的選民基礎,而民選區議員相互推舉進入立法會乃變相間選,亦是香港邁向普選的重要一步。毫無疑問,民選區議員是循廣泛的地區投票脫穎而出,但如果官員以提高立法會民意基礎來為政改護航的話,那麼二十七位從鄉事委員會出身的當然議員,似乎更加不能被置身事外。
現時新界及離島有超過七百條鄉村,每四年會進行一次村代表選舉,每條村選出村代表進入分布於新界的二十七個鄉委會,然後互相遴選鄉委會的正副主席;二十七名鄉委會主席將會成為當區區議會的當然議員。
當然議員也是循合法及具認受性的村代表選舉出身並進入區議會。單以二○○七年村代表選舉為例,合資格選民就有超過十七萬人,可見當然議員也有一定程度的鄉村民意基礎。政改不顧及當然議員,除非是視十七萬村民的聲音不是民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