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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持械行劫而被判囚卅六年的「重犯」葉繼歡,涉嫌在赤柱監獄內襲擊男懲教員而被控,他昨日繼續出庭受審,惟開庭不久突然暈倒,負責押解的懲教人員卻拒絕將他送院救治,等待懲教署醫生從赤柱監獄到庭檢查,擾攘了近兩小時葉始獲准送院。
現年四十七歲的葉繼歡,於九六年在西環被捕時中彈以致半身癱瘓,健康狀況日差。他前日應訊期間已透露身體不適並申請提早休庭,據知,懲教署醫生昨早診斷後認為其身體狀況適合應訊,故按原定安排將他押送到東區法院。據葉的代表律師指,昨日開庭後約十五分鐘,裁判官錢禮發現輪椅上的葉繼歡垂頭有異樣,立即知會辯方大律師鄧子楷及懲教人員,懲教人員嘗試喚醒葉繼歡但不果,錢官遂提議將他送院救治。懲教署護士再檢查後發現葉血壓高,但無召救護車,只建議召喚懲教署醫生從赤柱監獄到庭診治。
瞳孔放大 血壓高 心跳急促
鄧律師跟葉繼歡妻子聯絡後,按葉妻指示召救護車到場,惟救護員抵至,懲教人員卻拒絕讓他們進入囚室,最後要經在場一名等候作證的高級懲教人員安排,救護員才能進入囚室替葉檢查。期間懲教署醫生亦抵至,檢查後發現葉瞳孔放大、血壓高及心跳急促,遂決定將他送院。事件擾攘了一小時四十五分,葉繼歡於中午十二時終被送上救護車,期間十多名身穿避彈衣、頭戴防彈頭盔及持長短槍的警員奉召到法院外戒備,警方又派出十部電單車、兩部衝鋒車、一輛探員私家車,連同一架懲教署車輛,前後護送救護車直駛瑪麗醫院。據了解,葉抵院時須戴上氧氣罩輔助呼吸,經急救後已甦醒,但身體仍虛弱,須留院進行連串化驗以了解病因。
律師轉述葉妻指,對事件感到遺憾,並會保留追究權利。一直跟進葉繼歡個案的立會議員梁國雄懲教人員的安排不能接受,會助葉追究責任。案件則押後至周一,屆時法庭將研究是否可在葉缺席下續審。
急症科專科醫生張展鵬指,病人突然暈倒最常見是因中風或心臟病發,若當時無醫生在場,一般人亦應知道要即時召救護車將病人盡快送院治理;他認為延遲個多小時才送院,做法令人難以接受,會增加死亡及後遺症風險。
案件編號:ESCC 283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