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父母亦可來港
自○一年終審法院判決至今,合共有約九萬名父母均是內地人的嬰兒在港出生並獲取居港權。內地傳媒昨報道,來自邊檢部門最新消息指,為進一步方便內地居民赴港探親,下月廿五日聖誕節起,中國公安部相關部門將放寬赴港探親政策,即增加雙程證的一年多次赴港探親簽注。受惠的對象包括與港人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內地配偶、有特殊家庭困難的申請人,兩者分別由地級及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制部門審批。據了解,現行的探親簽注,有效期最長只有三個月。
消息又指,新政策下,內地夫婦亦可申請赴港探望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但必須核查出入境紀錄,若證實申請人子女仍在香港生活,申請人才可獲審批赴港探親,但內地當局未澄清有關簽注持有人每次留港期是否最長為一年。
港府發言人表示,放寬內地居民赴港探親措施若獲落實,將可進一步便利內地居民到港探親。保安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正與內地當局交換意見,希望在現行制度下,適度放寬雙程證安排,優先為需要長期來港照顧年幼子女的內地居民提供更大便利,如延長探親簽注期限,至於內地居民在港所生的子女在內地申請戶籍,內地當局則指會按個別情況考慮。
文件又指,內地夫婦在港所生子女去年約有二萬五千人,今年有上升的趨勢,若讓該批內地夫婦可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港府要考慮會否鼓勵更多內地孕婦以各種途徑來港分娩、本港的承受能力,以及會否影響其他單程證申請人的輪候時間。
學者憂出賣居港權
社會福利署指,截至今年九月,父母均非港人而領取綜援的「港童」,共有二百八十二人;該些兒童須由一名港人親屬照顧,才可申領綜援,綜援金額視乎家屬的家庭經濟狀況而定。
香港大學社工及行政學系講座教授周永新指出,自○三年開放個人遊後,內地夫婦來港產子劇增,雖然此類父母大多數會帶同子女返內地生活,但去年爆發三聚氰胺毒奶事件,便出現六萬個此類港童回港驗腎,衝擊本港醫療設施,此類危機或會再現。他指本港出生率偏低,內地人在港產子可提高出生率,他不贊成利用居港權助長分娩消費,如同變賣居港權。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對內地放寬探親簽注期限感到歡迎,特別對一些離婚或喪偶的單親中港家庭更為重要。
城巿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港府應監察來港產子的內地孕婦、領綜援的內地人港生子女及跨境學童的數目有否增加,若對本港醫療及教育造成壓力,內地應即時收緊有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