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者不會見死不救,此乃跨文化共同價值。自助人助,人固然有自救責任,但沒有足夠能力自救者,社會大眾出手襄助,亦屬責無旁貸。
人在醫療上如何自救?香港人慣常做法是賺錢繳稅,由政府撥款予醫管局提供醫療;做老闆的繳納利得稅,亦可視為預繳醫療。高薪打工仔及高利潤企業納稅比自己使用各項服務的總值為高,餘額便用作拯救沒有足夠能力自救的人。這就是透過累進稅制徵款,營辦公營醫療,確保不論貧富,人人皆獲保障的群體互助理念。
那麼,公營醫療救人可分先後嗎?可以,以最危急者先救;但除此以外,多納稅者、位高權重者應否先救?若然,是否為了優先治療納重稅者的非危急疾病,便可讓無納稅而患危疾者延誤醫治失救?若優待高官,又是否須同樣優待其親朋戚友?故此,不論病人身份地位,患同一疾病、同一情況,便施同一治療,這是維護醫療公平必須固守的原則。
有人謂毋須社會照顧,有病自己顧自己,這不過是他還健康時的豪言壯語。到了久病成貧,工作能力和醫療保險皆失掉之時,不倚賴公營醫療還能靠誰。
市民請清楚認識,正高唱入雲的醫療產業化,目的只是藉醫療為投資者謀利。正因如此,價高者得、價最高者最先得服務的分配模式將被強化。若讓這「有錢大晒」做法滲入公營醫療,對一般市民而言,只會有害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