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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十五歲少女因販運毒品K仔被捕,早前承認兩項販毒罪,昨於粉嶺法院兒童庭接受判刑。裁判官慨嘆現今毒品已達氾濫程度之餘,更不禁以「買危險藥物易過去市場買菜」,來形容購買毒品的方便程度,女被告最後被判入更新中心服刑。
15歲女運毒獲輕判
辯方昨求情指,十五歲無業被告自八月初遭還押後,已受到教訓,亦對事件表示悔意。被告又在自行撰寫的求情信中,感謝父母支持及社工鼓勵,亦有決心遠離壞友及不再犯事。辯方續指,被告計劃戒毒之餘,亦打算到香港專業教育學院修讀美容課程,故獲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指涉案毒品分量頗高,但考慮被告年輕,不欲扼殺其前途,故作出以上判刑,並寄語她日後要「好好做人」。
案情指警方今年中,派出臥底打擊北區青少年毒品問題,行動中拘捕女被告,她被控在六月十七及廿九日,分別在上水清河邨清澤樓地下,及清河邨一餐廳內,共販運逾三克K仔。
案件編號:FLCC 231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