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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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學習經歷」玩殘中學

【本報訊】新高中學制至今推行近兩個月,教育界人士表示教育當局至今尚未解決兩大問題,包括「其他學習經歷」對學校構成沉重財政負擔,又會對基層學生造成不公平的學習機會,影響其升學競爭力,以及造成教師人手錯配問題,例如原是視覺藝術的老師被調派往教授通識科。

每名新高中學生需於三年內完成四百零五小時其他學習經歷,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副會長黃克廉在一論壇上表示,教育局只要求學校自行調配經費,不打算為學生參與提供額外財政撥款,令學校非常頭痛,如津貼學生參與社會服務,「跳舞等學校可以自己做,但社會服務就要搵非政府機構合作,但部分機構要收錢,每個學生收成一百蚊,一間學校五百個高中生,總額係好龐大。」他稱長遠計將影響學校發展,如學校需放棄校舍裝修等,以津貼學生參加活動。

他又指升學時,學生的其他學習經歷紀錄將遞交大學,會影響基層學生的升學機會,「例如境外遊,返內地分分鐘要二千蚊,學校資助後都要收學生五百蚊,佢哋點去?」

視覺藝術老師被迫教通識

另外,不少學校的非主流科目如視覺藝術等因少人報讀被「殺科」,部分非主流科目老師被迫轉而任教通識,他稱會影響課程質素,「老師都未摸索到點教學生,惟有搏命啲,一日做十至十四個鐘都有。」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成員梁德賢表示,身邊三位視覺藝術科的同行,都轉而任教通識科,「真係摸着石頭過河。」該議會昨日召開教師大會,在百多位教師投票下通過二十多條動議,包括要求教育局完善其他學習經歷支援配套,動議將寄發給全港教師。

教育局回應稱,學校現時不少現有活動如體育課等,都與其他學習經歷相關,毋須額外資源,學校亦可運用現有資源如營辦開支整筆津貼,賽馬會全方位學習基金亦能幫助有經濟困難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