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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港府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首階段寬限期下月八日屆滿後,所有供港的空調機、冷凍器具及慳電膽必須貼有能源標籤,違規者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機電署日後會在市面抽查。有環保團體提醒消費者即使標籤同列一級的產品,耗電量亦有差距,最好清楚比對標籤上列出的耗電量才選購,團體對港府沒將LED燈膽納入強制標籤範圍表失望。
環團轟落後外國
截至本月五日,首階段寬限期內收到入口商或本地製造商呈交逾一千七百二十四個空調機、冷凍器具及慳電膽等產品型號資料供編配參考編號,機電署指這些型號已涵蓋市面大部分產品。港府估計有關電器納入強制標籤計劃後,每年可節省一億五千萬度電,減少逾十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
第二階段強制能源標籤計劃下月九日啟動,新製造的洗衣機和抽濕機必須貼上能源效益標籤,設乾衣功能的洗衣機不包括在內,計劃有十八個月寬限期。
地球之友環境事務主任黃俊賢批評當局推動能源效益標籤步伐遠遠落後於外國,澳洲早於廿多年前將洗衣機、日本更早於三十年前將電視機納入強制標籤的範圍內,但香港仍未起步。他指預期未來數年市民會在數碼廣播下會大量更換電視機及裝置機頂盒,但當局卻未有將電視機及機頂盒納入強制標籤範圍。
機電署回應時表示,去年底才完成運作電視機和機頂盒的耗能國際標準,各國家需時間配合,以確定採用時會否出現技術困難,機電署亦會研究該套測試標準及發展。現時電視機涵蓋在十種自願參與能源效益標籤的計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