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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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曾獲60次嘉許

【本報訊】加入警隊廿五年的首被告田世豐,過往曾六十次獲上司嘉許,更於九二年十二月發生的周大福珠寶金行劫案,協助圍剿省港旗兵而獲上司頒發「主管長官嘉獎」,嘉許狀中指他在案中顯示高度英勇,自發幹勁及盡忠職守,終成功生擒三名劫匪及殺掉兩名匪徒,並檢獲四支手槍、三個手榴彈和一批彈藥。

辯方求情時強調,首被告在過往十年的工作表現評核報告中,取得五A四B及一C的佳績,盡顯被告過去工作表現極佳,除此以外,被告更曾在香港管理協會進修紀律管理課程,在理工大學修讀旅遊兼讀課程,更在「和諧之家」擔任義務工作。

辯方直言,被告自知案情嚴重,事件僅出於與女證人的關係,惟案件並非同類案中最嚴重,希望法官考慮他在案中並無得益而予以輕判。

警匪曾駁火八十響

據報道,田世豐剿匪有功的械劫案發生於九二年十二月二日,六名匪徒涉嫌行劫太子道周大福珠寶金行,匪徒得手逃走時遇上接報到場的警員,雙方展開激烈槍戰,估計駁火八十響,匪徒先騎劫小巴逃走失敗後,復騎劫的士逃命,但遭警員包抄,的士最終翻側,六名匪徒中兩人被擊斃,三人負傷被擒,相信一人在逃,所有失物被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