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新西蘭攻讀大學並完成浸會大學新聞系碩士課程的有線電視前男記者廖展宏,夢想成為新聞主播,惟前年因干犯盜竊而失去記者工作,今年中被迫轉行任代課老師,惟他對新聞工作念念不忘,更因此疑出現精神及心理問題。早前他在旺角遇到傳媒採訪傷人案時,竟「無厘頭」阻擋一名報館男記者拍照,並無故摑了對方兩巴掌而再惹上官非。他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襲擊罪,被判罰款二千元,另要賠償事主二千元。
廿五歲被告廖展宏,承認今年八月廿八日,在旺角彌敦道六五五號外襲擊一名羅姓男事主。案情指當時有多名記者在現場採訪一宗傷人案,被告無端上前擋着事主的相機鏡頭,二人口角,之後被告突然兩度掌摑事主,最終被警方拘捕。
犯盜竊轉行 有自殺傾向
裁判官判刑時,直指被告出身良好「大把前途」,勸勉他要好好做人及治理好情緒問題,不要再自招麻煩。「你都做過呢行,你阻佢(事主)梗有爭拗,你咪行開畀人繼續工作囉!」裁判官續指,考慮被告初犯暴力案才輕判,若再犯必判監,着他好好珍惜機會改過自新。
辯方求情指,被告擁有學士及碩士學位,夢想成為主播,卻因在海外回港後不適應香港生活,而出現情緒問題,前年更犯了盜竊案,連有線電視記者的工作也失去。有感夢想破滅,自此壓力更大,一度出現自殺傾向,需要定期往醫院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間接導致本案發生。 案件編號:KTCC 663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