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香港年輕人也可以「創不同」。
上星期五,全球不少城市的藝術家響應美國三藩市始創的「車位變公園日」,為了刺激市民對公共空間的思考,他們走到大城市的街道上,把一個咪錶停車位的空間變成「公園」,在那裏曬太陽、野餐,各適其適。他們沒犯法,因為咪錶照舊有錢收,但佔據位置的不是汽車,而是在休憩的人。
上周的一天,幾位香港年輕人決定跟從三藩市的經驗,在加連威老道把一個泊車位變成微型公共空間,他們幽默地在咪錶旁豎立大「P」字的標示牌,但此P不是泊車,而是玩樂的意思(Play)。
年輕人在車位的空間鋪下人造草皮,擺放花園長椅,再圍着長椅放了一株小樹、結他和水果。安頓好後,有人彈結他,其他人則坐在草地上看報、開餐,行人都投以奇怪的目光,但也有不認識的人要求加入行列。
然後警察來了。年輕人說,我們沒有妨礙任何人,但警察先生道,這是個泊車位,你們「錯誤使用」空間很危險;道路是給車輛用的,不是舞台。但年輕人問:為何我們不能享用這城市的公共空間?後來,警察也不了了之,可能是連他也不清楚究竟有哪條法律適用於這個怪異和新生的情況。
這不是在惡搞,這是重新發現城市的公共空間。如美國一樣,香港的年輕人是在問:為何道路缺乏綠色?為何行人路沒有可供坐下的地方?若道路和行人路屬於公共空間,為何市民沒有發言權,要由政府為我們決定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