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通卡與港人生活息息相關,但扣錯錢時有所聞,一項調查更發現,一成六受訪者曾試過被人多扣金錢,當中四成人卻因追討程序繁複而放棄追討。有立法會議員力數八達通卡有限公司三宗罪,包括扣錯錢不主動呈報,要市民付款才可列印交易紀錄以作舉證,以及不懲罰扣錯錢的服務營辦商。有市民八達通卡被多扣二百五十元,要追討七個月才追回。
公共事業監察組本月訪問一百七十名市民,四分之三受訪者擔心八達通扣錯錢,一成六人指試過被多扣錢,當中近四成人因涉款少或程序繁複而放棄追討,而最高單次被多扣款額為二百五十元,該個案追討期長達七個月。逾九成人認為被扣錯錢追款困難,原因包括難查證被扣了多少錢、不知道申訴程序及申訴過程繁複。
出錯不懲罰太荒謬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列舉八達通卡有限公司三宗罪,包括扣多錢也沒有機制主動向市民呈報,而要待市民主動申訴;市民要舉證,則要付款三元列印最近十次交易紀錄,如翻查十次以上的交易,更須付二百元,亦只限個人八達通用戶。
「如果被扣多兩蚊,追討損失要畀三蚊列印紀錄,即係叫人被扣多錢都唔好出聲?」他又斥機制沒有懲罰扣錯錢的服務營辦商十分荒謬,相信市民最常被有分段收費或有轉乘優惠的交通工具扣多錢,「我自己都試過搭小巴被扣多錢!」
現時八達通的按金總額約有六億八千多萬元,總預付款額約十億元,他指涉款巨大,公司應有相應承擔,建議金管局應全面監管八達通交易系統,設立完善的申訴機制,取消查核紀錄有關收費,簡化申訴程序,對營辦商扣錯錢訂立罰則,並讓市民可隨時在網上翻查八達通交易紀錄。
通常七工作天退款
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昨回應稱,去年四月至今年三月,收到六百八十一宗扣錯錢個案,全部已獲退款,公司有既定政策,發現扣錯錢,除複雜個案要深入調查外,一般個案經核實後七個工作天內退還,至今逾九成個案亦可於七個工作天內退款。
八達通扣錯錢三宗罪
1. 舉證由市民負責,八達通卡不會主動呈報扣錯錢。
2. 市民若要舉證,要付三元在便利店列印最近十次交易紀錄,如欲查閱十次以上紀錄,更需付二百元。
3. 服務營辦商即使扣錯錢,也不會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