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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陳振聰的代表律師在陳詞時,提出最少四項理據反駁華懋一方的「風水遺囑」之說,包括指龔如心三次合共送近二十一億元給陳振聰,是要將陳塑造成一名成功的富翁,讓人覺得陳有資格接掌華懋集團,與風水無關。另外,龔如心既然愛慕和信任陳振聰,很自然地把全部遺產留給陳振聰。
送21億打造富豪基礎
代表陳振聰的Ian Mill強調,自一九九二年至二○○七龔如心去世,龔如心關心、愛慕和信任陳振聰,有陳振聰做人證,也有錄影帶、錄音帶、相片和禮物作物證。Mill又指,龔如心叫陳振聰「老公」,想為他生孩子,把其中一條辮、丈夫王德輝的相機及李嘉誠送贈的名貴油畫送給陳振聰,並希望他加入華懋集團,又投資陳振聰的公司宏霸數碼。另一方面,陳振聰曾每星期送一次花給龔如心示愛,在龔如心最後的日子陪伴她,華懋一方對他倆關係的質疑是不成立的。
龔如心死前先後三次各付6.88億元(共逾二十億六千萬元)給陳振聰,華懋認為這是證明○六年遺囑是風水遺囑的有力證據。Ian Mill反駁說,付二十多億元作掘洞費是荒謬的說法,龔如心付款是想請陳振聰做華懋集團主席,令人相信陳振聰是有資格接掌華懋的成功富翁。
法官則提出質疑指,如果龔如心想陳振聰繼承她的一切,為何仍要給陳振聰巨款。Ian Mill解釋,龔如心是一名生命鬥士,當時沒想過自己快將離開人世,她第三次付款時,已是距最後一次掘洞兩個月後的事,法庭應接受陳的講法。
Ian Mil1又指,除華懋風水專家司徒法正外,無任何一名風水師出庭說有風水遺囑這種儀式,包括出庭作證的風水師俞志麟。如果風水遺囑是一份奏表,用英文撰寫完全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