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官員負責政策制訂的工作,需要諮詢業界、學界、民間團體,最終能否成功推出政策,還看立法會議員的取態,所以立法會議事堂上的解說與辯論能力,是正副局長的硬功夫。
問責官員在政策制訂的過程中,必須得到正副常秘的全力支援,才有望取得政策戰役的勝利。《公務員守則》列明,高層官員須就擬定的政策方案,向問責官員提供客觀的研究,並就可能產生的後果,提供意見及分析,更要求官員要無畏無私地提供周詳、坦誠和持平的意見,陳義甚高。
實際上,人與人之間的合作,是一件富挑戰性的事,講得多,人家可能覺得你喧賓奪主,尤其是當你的上司極有主見之時,少講為妙,真的會是講多錯多。
相反,講得少,人家可能認為你未盡全力加以輔助,好東西留為己用,用心不良。特別是經驗少、閱歷淺的上司,總希望你能夠多提些點子以供參考。所以多講難,少講也難,如何拿捏,靠的是常秘的判斷力與政治手腕。
《守則》可圈可點之處,是副局長可以就與其有緊密工作關係的常秘層官員的「工作表現」提供意見,換言之,一定程度上,副局長會影響到局長對常秘的評核結果。常秘講多講少,意見是否管用,對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響,唯唯諾諾,或刻意誤導,是有後果的。
問責副局長倘若與常秘在合作過程中發生嚴重意見上或利益上的衝突時,該如何化解,是個不可迴避的重大行政問題。《守則》雖然列明,常秘可向公務員事務局尋求協助,甚至向更高層次的司級官員反映意見。
其實,特首辦與公務員事務局應建立協調機制,前者既然負責與問責官員溝通,是有足夠權力會同後者妥善處理兩批官員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