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9/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維修舊樓建築商涉呃長者

政府推行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原為協助無力支付龐大維修費的長者維修物業,但卻被建築公司利用為「兜生意」藉口,聲稱可協助申請津貼。有年老業主不滿遭誤導簽署維修合約,向政府部門求助不果。立法會議員及關注團體狠批當局塞責,促加強宣傳及監管。

年逾七旬的黃太獨居於牛頭角一幢唐樓,今年初有建築公司職員上門游說業主維修,聲稱可以協助申請「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啲職員拎晒表格話可以幫手申請津貼,仲話啲津貼夠晒畀工程費,咪以為係政府派嚟。」

黃太指該職員提供報價單,並聲稱會按大廈業權平分費用,即每戶收費二萬多元,更聲明報價單只屬意向書,會待取得全大廈業主的同意方會開工。及至七月底,大廈突然開始搭棚,有業主覺得事有蹊蹺,分別向屋宇署、房屋協會及民政事務處求助皆不果,「最離譜係民政,話我哋冇法團所以唔會落嚟!」

意向書變合約

另一業主郭女士追問建築公司時,竟獲覆所謂意向書實為合約,「無端端變咗合約,其他業主又未同意(工程),房協又未批(津貼),咁快開工,即係夾硬嚟啫!」

郭擔心房協以大廈已經開工為由拒發津貼,「如果唔批(津貼),我邊有錢畀呀!」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衞東稱,曾經有承辦商要求長者先付按金,最終因房協拒絕申請或未能批出全額津貼,令長者陷兩難困局,「宣傳唔夠,監管唔夠,(審批)程序只係保障政府啲錢,根本冇保障長者!」

議員轟冇監管

「政府當初承諾會金睛火眼睇實,實則完全冇(監管)!」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狠批部門失職,促盡快成立跨部門小組跟進事件。有關建築公司發言人稱,獲大部分業主同意及屋宇署批准才開工,並指曾受部分業主委託為維修承包商,及向其他業主解釋工程,職員只向長者業主介紹有關津貼。至於被指以意向書誤導居民簽署合約一事則未有回應。

屋宇署發言人稱,有關批准只限棚架結構安全,並未委託任何承建商承辦上址維修工程。對被指無向業主提供協助,屋宇署、房協及民政署發言人均未有回應,房協只證實曾接獲上址三名業主申請有關津貼,但因工程叫停而暫緩審批。民政署發言人則承認,曾以合約屬私人契約為由,着上址業主自行諮詢法律意見,但將再安排會議了解事件及協助業主。

長者維修物業津貼四萬

為協助長者維修自住物業及公用地方以改善樓宇安全,政府耗資十億元推出「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並交由房協負責審批,每位合資格長者最高可獲四萬元津貼。有關計劃規定,申請人必須為年滿六十歲的香港身份證持有人,同時居於有關物業,並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所有申請人遞交申請表後,須經房協批出「原則上批准書」才可展開工程。

計劃自去年五月推出,截至今年八月底已接獲五千七百宗申請。市民倘有疑問,可致電熱線2839 7166或2894 3222查詢詳情。

■記者 王慧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