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七月份,港九各地發生多宗水管爆裂事件,滋擾民生,而我在七月十八日於本欄《爆水管見施政不足》一文中亦提及過此事。事隔兩個月不到,灣仔告士打道地底鹹水管在一年間第四度爆裂,癱瘓整個港島中區的交通運輸。據聞這條鹹水管有二十三年歷史,但水務署謂此並非一條「老水管」,加上在爆水管前已按機制視察過接近爆裂的部分,只是沒想到會突然出現老化爆裂。
事實上,無論水管乃二十三年歷史、十三年歷史、還是只得區區三年,若放任一個小小的裂縫不理,讓它繼續龜裂,水管就已經危機四伏,何況是接二連三發生爆裂,更是水管壽終正寢的警號。正如人自以為長命百歲,懶於理會小病小痛,但長期得不到好的照料,身體狀況提早老化,小病最終釀成危疾而英年早逝。
不止水管爆裂,申訴專員公署過去亦曾揭發水務署多收市民水費,涉及金額三千八百多萬元;近年屋邨升降機驚現多宗事故,公署亦發現機電工程署在處理本港近五萬部升降機的年檢報告中馬虎失當,專員更以嚴厲措詞直斥有關部門「制度鬆散、執法不嚴」。
一切使民生不便的政策都不算以民為本。為何只見申訴專員公署揭露有關部門的失當,審計署何不站出來查一下它們將每年經費花在哪裏?今年預算水務署獲政府撥款五十七億元,機電署也有約四億元,但如果錢不是用於解決民生問題的話,那這兩筆公帑的去向是如何?審計署不去調查它們,是否親疏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