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法庭:冒牌王如登騙邱達昌18萬

案底纍纍的六十六歲老千,○七年訛稱是中聯辦主任助理王如登,隨意揭開電話簿致電素不相識的遠東發展副主席兼行政總裁邱達昌,聲稱可以十八萬元替對方辦得中港車牌,雙方即日在港島西區中聯辦門外交易,老千當場接受十八萬元現金後即潛逃內地,至今年七月才遭內地公安拘捕及解返香港受審。老千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裁判官直指案情嚴重,判該老千即時入獄一年。

是案被告黃坤才報稱無業,現承認於二○○七年十二月三日,在香港西環干諾道西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以欺騙手段訛稱能透過中央駐港辦人員安排邱達昌申請中港車牌,但需支付港幣十八萬三千六百元手續費,意圖永久剝奪邱的財產。

潛逃內地 押返港受審

案情指,被告在○七年十二月三日早上十一時許自稱中聯辦主任助理王如登致電邱達昌,談話內容包括可委任對方做政協常委及申辦可暢通中港兩地的中港車牌。

二人其後相約當日下午一時許在西環的中聯辦門外見面,邱由姓盧的男司機兼助手陪同到場後,被告自稱是王如登的助手,邱遂親手將十八萬三千六百元現金交予被告,作為申辦中港車牌的手續費。

因被告得款後逃去無蹤,邱最終報警求助,警方其後發現被告已潛逃內地,通知內地公安追緝,公安在今年七月八日成功拘捕被告,並在七月二十日將被告移交香港警方處理,警誡下被告承認犯案,又聲稱已在賭博中輸掉所有騙款。被告犯案前已有十三項刑事紀錄,全與不誠實罪行有關。

隨意翻電話簿行騙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在港失業六年,近年移居內地開店,但每日營業額只有七十至八十元;而小學程度的被告在內地育有一子一女,香港則沒有親人,他透過律師表示後悔,又稱因欠錢蓋屋才鋌而走險,現已無力還款;被告亦直言與邱互不認識,只是隨意從電話簿找到對方電話行騙。

據報道顯示,被告在二○○○年亦曾以相同手法行騙名人,他當時訛稱新華社(中聯辦前身)副社長鄭國雄,企圖向浙江第一銀行董事長孔祥勉及東莞同鄉會會長騙款約二十萬元,表示可委任兩人為政協常委及申請跨境車牌,但最終事敗被捕,判監十一個月。

案件編號:ESCC 342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