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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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上訴「鬼佬長毛」囚四周
【本報訊】屢以出位方式示威而被定罪的「鬼佬長毛」Matt James Pearce(卅四歲),前年十一月卅日於中環炮台里的終審法院門外拉橫額,「攔路」示威七小時,阻礙九百多名行人包括終院法官陳兆愷通過,被票控阻街罪。被告原被判無罪但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經重審後,總裁判官唐文昨裁決時指被告的示威方式不合理,裁定他罪成判囚四星期;惟因被告表明要上訴,准他以現金二千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案件編號:ESS 1825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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