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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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看今朝:公民社會的考驗

正生書院被懷疑以「行善」為名貪污,廉政公署高調介入調查事件,致令坊間一眾慈善組織和基金杯弓蛇影。本港的慈善組織多達五千個,每年籌款高達六十億元,數目並不小,而致使今日各界人心惶惶,正是有部分慈善組織,在處理以上款項時夾雜着糊塗不清的帳目。此等局面,亦與慈善組織內部運作存在一定關係。

一般來說,慈善組織的架構跟坊間機構一樣,會設主席和行政總裁各一名。主席由社會上「德高望重」人士出任,主席及各董事會成員均是兼職非受薪;行政總裁一職乃公開招聘的全職及受薪崗位,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策和日常運作,向董事會報告。

本來,這架構讓主席及成員有效監督和制衡組織的工作,但由於他們大多是社會名流或本身有其他職務無暇管理,且對相關事務一竅不通,加上董事會每幾年轉一次莊,對組織內的影響力不夠。所以,行政總裁以至下層員工,名義上受到主席和成員的監察,但說不定可以隻手遮天。不難發現,慈善組織出現的問題,多發生於員工身上。

另外,募捐來的善款歸向何處,坊間市民對此不清楚,組織披露亦未見詳盡。市民可能以為資金用於幫助有需要人士,但亦有可能當作行政費用甚或被挪用。反觀在台灣,從事慈善事業的人如同義工一樣,都是帶錢、帶時間打工,市民捐出來的金錢,悉數都用在有需要人士身上。

慈善組織以行善之名斂財,無論是真是假,現今正是考驗香港的公民社會是否成熟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