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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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親認戚」電話騙徒重囚

【本報訊】搬運工人與同黨致電給六十二歲退休婦,扮其子稱被禁錮求救,要求婦人付十萬元贖金,事後被捕工人早前承認串謀詐騙罪,控方以該些「認親認戚」的電話騙案在過去五年飆升逾五倍,顯見日益猖獗申請加刑。

加刑五成入獄三年

區院法官昨判刑指本案有組織有預謀,涉案金額及案件數字有不斷上升趨勢,且一般以老人家為目標,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將被告加刑五成,判他入獄三年。

廿七歲被告陳麒文,被控在今年二月廿七日,在香港串謀身份不詳的人士詐騙六旬女事主。法官指被告選擇在中港碼頭與事主交收,只為犯案後可立即離港逃避警方追捕,而他身藏手機的號碼,亦非與事主聯絡的電話號碼,顯示他並非單獨行事,案件實屬有組織及預謀,故必須判予阻嚇性刑罰。

案情指,女事主獨自在家時,接獲陌生男子來電,對方聲稱其子被禁錮,要求她支付十萬元贖金,並找人假扮其子大哭求救。事主依電話指示籌措十萬元,並到尖沙咀中港城交贖款,但她事先通知商場保安員報警,故負責收贖款的被告一到場,便遭保安員追截制服。

案件編號:DCCC 42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