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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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旁觀:「和諧」社區

「和諧」社區並非指社區只能有一把聲音,「和諧」的真諦是求同存異。可是,各區民政專員打着「和諧」旗號,要求社區人士附和主旋律的聲音,支持和諧社區,而與主旋律不協調的都被視為噪音。

「和諧」的理念並非偏聽,只靠攏一方。遺憾的是,在「和諧」的社區發展論述中,決策者親疏有別,啦啦隊得到的是更多資源和榮譽,但為居民和弱勢群體發聲的,就成為政府眼中的搞事分子。

民主應植根社區,居民可以參與各項決策。在與居民福祉攸關的決定中,若社群的訴求被遺忘或被邊緣化,決策者的處理有偏差,居民應有權直斥其非,而政府應有接受批評和質詢的氣量。再者,任何社區都需要「組織者」作出制衡,為弱勢賦權,站在公義的一方,維護社群權益,協助他們策劃行動。他們可能是鄰舍層面社區發展隊的社工,可能是公民社會團體。他們的存在很重要,因為弱勢群體需要有人撐,而社區組織者往往站在最弱勢的身邊,如菜園村的居民,若沒有保育人士幫忙,他們的立場就會被淹沒了。

今天的社區面貌,卻是專員話事,專員也愛投訴,容不下與自己意見和立場不同的團體和社工。女青年會因為收到決策者的提醒,決定息事寧人,把大澳社工調離崗位事件令人震慄之處,是政府的一言堂作風,是要求一致性和諧的荒唐。

以前不是這樣的。以前的民政處相對包容和中立,但專員當了「小特首」,然後又有了和諧論後,一切都變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