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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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洋教授腳夾腳俯身強吻」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外籍副教授 SHORTALL Terence Joseph,涉嫌於校內辦公室先後非禮兩名女學生案,昨於東區法院續審。第二名受害女生Y出庭作供,指於去年五月十一日獨自到被告的辦公室之前,已知道案中首名受害女生X稱被非禮的事件,但她因相信被告,所以仍依時應約,不料同樣遭被告強吻。

廿一歲女事主Y供稱,因自己為班代表關係,故與任課程總監的五十三歲被告SHORTALL Terence Joseph偶有接觸,還常與他在網上聊天。

她形容:「我哋好好傾,就好似朋友咁」,而在事發前她亦曾單獨到過被告的辦公室,並無特別事情發生。

Y指被告邀請她到辦公室會面傾談是很早的事,但她於五月九日晚上接到X的MSN訊息,問她是否覺得被告鹹濕,當時她還替被告說好說話,但追問下X爆出遭被告非禮經過,Y說她聽聞後:「我驚訝到出唔到聲,呆咗。」

但Y承認即使她知道這件事,仍然相約被告於十一日下午五時到他的辦公室見面。當日在辦公室內兩人一直閒聊,但突然被告坐着椅子滑到她面前,先把手放在她的雙膝上,再打開雙腿復用力夾着她的膝蓋,她說當時感到驚慌。

警落口供漏寫掃背

被告之後曾將她放開,但不久後又再重施故技,這次她腦內已一片空白,惟這時被告更突然俯身向前欲吻她的嘴,她即時別過面去閃避,但仍給他吻到面頰。

她受辱後即時離開,在門外遇上因為擔心她而早在等候的幾名同學,一行人便立即離開學校。Y說事發後不久她接到X的電話查問她的情況,當時她只說了幾句便掛線,直至深夜警方聯絡她,她才知道X已報案,並向警察說了她的事。

辯方律師盤問時指Y在事發翌日向校方投訴,還說過被告有掃她的背,以及胸對胸地擁抱過她,與她庭上所述版本不符。Y強調確有其事,亦有將之告訴警方,只是警員沒有寫在供詞裏。

辯方律師又指因X擔心沒人相信她的說話,所以在她知道Y亦出事後,才到警署報案,惟Y否認其事,說她約被告見面,與X遭非禮一事無關。辯方律師直指被告根本並無觸碰過Y,她只是作古仔,但Y即時否認。聆訊未完今續。

案件編號:ESCC 264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