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婦團紛譴責 警隊誠信破產

本文重點
【本報訊】婦女團體群起譴責警方,指本案已令警隊誠信破產,促請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公開道歉。平等機會婦女聯席透露,案發後已去信鄧竟成要求徹查事件,並應全面檢討現行執法守則,包括保障報案人資料免被其他不相關警員取用,但警方至今無回應,顯示警權過大,完全毋須面對公眾監察。

警權過大無監察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鄧竟成曾在立法會向另一議員梁國雄(長毛)承諾,一旦本案司法程序完結,而有關警員入罪,會向公眾道歉;涂認為,「佢(鄧)早道歉好過遲道歉」,強調如中層及時監管,本案便不會發生。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發言人林英卿形容案件離譜,指警員在警署內性侵犯報案人,處長責無旁貸,亦彰顯警隊本身的執法守則存有漏洞,讓報案人的資料被其他不相關警員取用,報案人私隱無保障。聯席去年十二月曾去信鄧竟成要求徹查事件及全面檢討執法守則,包括保障報案人資料及訂立內部執行指引防止性罪行發生,但至今未獲任何回覆。

協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群福婦女權益會主席廖銀鳳亦指,事件令警隊形象徹底破壞,亦會窒礙市民向警方求助意欲;她批評涉案警員身為執法者卻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並建議警方日後准許市民在報案或落口供時可有第三者陪同,確保安全。

警方發言人回應稱,深切明白事件令受害人深受傷害及困擾,警方於法庭作出裁決後,已聯絡事主向她們道歉,重申警隊是十分注重人員操守的專業隊伍,強烈譴責並絕不容忍人員涉及任何違法行為,會以嚴肅及不偏不倚態度處理。另警方於案發後加強全港警署安檢,所有訪客須先向報案室人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查明到訪理由,始獲發訪客證,並由警員或特定人員陪同;至於警務人員本身均須出示有效證件,才能通過警署保安系統。